大兴区财政局通过“四措施”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

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2021-11-12 00:00:00

  为有效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,大兴区财政局通过“四措施”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。

一是强化制度建设。

在现有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基础上,根据检查出的问题,研究出台《大兴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审核操作规程》和《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》,作为指导预算单位的依据,进一步完善了制度建设。

二是规范预算管理。

要求预算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,更新、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,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。同时全面启用新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,所有项目纳入预算管理,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单独申报,严格审核、规范预算项目执行和预算绩效,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全过程管理。

三是开展专项检查。

将政府购买服务和“政务外包”检查相结合,通过先自查、后抽查的形式,要求各单位对我区2020年以来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全面自查,同时抽取项目130个,抽查比例为25.15%,涉及金额3.2亿元。

四是组织业务培训。

10月中旬,从培训强化相关政策应用、项目审核、合同管理等方面,对全区各预算单位、镇街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分期分批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培训,培训人数近1000人次,为我区政府购买服务规范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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