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裁决结果公告(京财采裁字(2024)第29号)

北京市财政局 2024-10-08 00:00:00

  一、项目编号:11000024210200086695-XM001

  二、项目名称:安贞医院开办费-一般设备设施购置-信息化硬件及医辅设备第2包

  三、相关当事人

  投诉人:西安卓尔电气科技有限公司

  地址:西安市雁塔区电子正街晟方佳苑1幢1单元20层12001号房

  被投诉人: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

  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E1座4层424

  当事人: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

  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安贞里

  四、基本情况

  采购日期:2024年5月30日。

  投诉事项:1.招标文件关于“诊断竖屏”的技术参数要求“2.LED显示屏:尺寸:≥32英寸”,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。2.招标文件关于“诊断竖屏”的技术参数要求“8.外壳材质:采用金属材料外壳”,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。3.招标文件关于“诊断竖屏”的技术参数要求“#28.支持查看连接专业显示器的基本信息,配置QA计划任务,选择QC策略,锁定菜单,设置环境照度,阅片环境,工程码等”,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。

  投诉人于2024年6月12日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,代理机构于2024年6月20日作出质疑答复。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,于2024年6月2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,本机关审查后于2024年6月24日依法予以受理。受理后,本机关依法向有关单位发出了投诉答复通知书、投诉书副本、协助调查函等材料。通过对投诉书、招标文件、投标文件、评审文件、相关公告、质疑函、回复函、说明函等证据进行审查,认定投诉事项1、2、3均不成立。

  五、处理依据及结果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五十六条和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二十九条第(二)项的规定,本机关于2024年9月24日作出京财采裁字〔2024〕第29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,驳回投诉。

  北京市财政局

  2024年10月0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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